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境外?
本报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金鑫)记者17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近日,国家网信办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境信息适用的认证事件、申请程序、认证要求、认证机构应履行的义务等多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对基础设施运营者来说属于非关键信息;二、在境外提供1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不包括个人敏感信息)、或1万人以下敏感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自当年1月1日起,在境外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包含重要数据。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采用分卷等措施向境外提供须依法通过个人信息认证出境安全评估的个人信息。 《人民日报》(2025年10月18日第05页)